航空航天学院关于2018年工程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 时间:2018年06月06日 访问次数:8800

我院的工程博士招生按照《浙江大学关于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第二批)招生报名的通知》执行

一、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金仲和

成员:毕建权、邵雪明、曲绍兴、戴志潜、郑耀、陈伟球、陈伟芳、何姗

申诉联系人:戴志潜(Tel:0571-87952898  E-mail:dai_zhiqian@zju.edu.cn

(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资格的确定

按照《浙江大学关于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第二批)招生报名的通知》的相关文件通知执行

考生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报考研究所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前置学历学位证明;

(2)《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原件(包含本人签名、单位推荐意见,拟报考导师签名等内容及盖章);

(3)已获硕士学位考生: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专家推荐信(教授或相当职称)2封;

(6)体检证明  A、凭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半年内有效);B、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医院体检,体检后请医院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盖“体检已做”章;以上两种方式满足之一即可。

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方式如下:

(1)每人准备20-25分钟PPT汇报,介绍学习、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工程业绩和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

(2)面试环节分成两部分:英语面试、专业知识综合面试。

英语面试:考生现场抽取一篇相关专业英语文献,朗读并口头翻译成中文。面试结束后,专家组对该生的英语综合能力打分(百分制)。

专业知识综合面试:专家组就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进行提问,并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完成后,专家组对该学生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综合面试表现打分(百分制)。

以上四项,单项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录取。

复试地点安排如下:

研究所(中心)

复试地点

复试时间

飞行器设计与推进技术研究所

教五-326

6月12日上午9点

航天电子工程研究所

智泉大楼c319

6月12日上午9点

微小卫星研究中心

教五-212

6月12日上午9点

四、复试和拟录取

各学科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学院纪委工作人员1名,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每生PPT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环节每生应当不少于30分钟;在复试中应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现场评出成绩、给出评语。

综合成绩=外语成绩*15%+专业基础课*20%+专业课*25%+综合面试*40%。

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五、时间安排

6月11日前,考生体检(校医院可随到随检或带当地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6月13日前,学院(系)完成复试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6月3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调档政审工作;

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航空航天学院

2018-6-5

附表:复试名单如下

姓名

报考领域

报考导师

备注

刘小东

电子与信息

金仲和


蔡志鸣

电子与信息

金仲和


王亮亮

电子与信息

金仲和


陈法龙

电子与信息

金仲和


李朋远

电子与信息

金仲和


行坤

电子与信息

郁发新


吴剑辉

电子与信息

郁发新


陈利强

能源与环保

郑耀、宣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