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进入初试和复试的考核,请通过初审的考生,仔细阅读《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以便提前了解初试和复试流程并做好安排,并在2月1日上午9:00前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邮箱 irisgao@zju.edu.cn ),邮件主题为:姓名+参加/不参加复试。同时,请需要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的考生在邮件中务必注明选考的考试科目。
初试和复试将按学校的日程安排进行(约4月中下旬),初试安排在复试考核之前,请关注后续学院网上通知。
航空航天学院
2021年1月26日